合肥陽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合叉叉車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施工總承包招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合肥陽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安徽省,合肥市
2.2 規 模: 本項目共利用6座建筑建設光伏電站,屋頂面積60144m2,直流側總裝機容量為8.94032MWp、交流側總裝機容量為8.63MW。采用710Wp雙面雙玻異質結組件12592塊,采用“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模式接入。
2.3 標段劃分: 合肥陽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合叉叉車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施工總承包招標標段包1
2.4 施工地點: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區經濟技術開發區
2.5 計劃工期: 本工程總工期為3個月。開工日期以招標人通知為準,暫定于2026年5月開工,2026年8月完成全容量并網投產。
2.6 招標范圍:本項目招標范圍包含但不限于:資源開發及手續辦理,包括項目前期入廠協調及確認工作、協調組織開發協議/租賃協議的簽訂等;全部前期手續辦理、項目備案及接入方案審查、報當地電網公司批復等各類合規性手續辦理;施工過程所有對外協調和糾紛的處理(含與建筑物產權方的溝通協調);設備監造(監造單位及標準應符合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有關要求);智慧運維系統(含電表端紅外線數據采集設備);五防鎖(含通訊適配器、電腦鑰匙、五防工作站);設備(除組件、逆變器外其他設備及備品備件采購;所有到場設備材料的卸車、存儲及保管);材料采購供應、施工準備、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含施工現場交通服務);技術服務及培訓、調試、試運、并網驗收及發電、性能試驗(試驗單位及標準滿足建設單位及電網公司有關要求并經建設單位確認使用);應根據建筑物屋頂實際情況,復核建筑物屋頂承載力并出具最終報告,對承載力不滿足設計要求的,出具滿足設計要求的加固方案,經招標人審核同意后組織實施,并在加固完成后提供承載力復核報告(屋頂承載力以具有相關資質的第三方出具的鑒定報告為準,并在鑒定報告蓋檢驗章,不能以校核代替第三方鑒定,加固前的荷載檢測鑒定單位和加固后的復核單位不能是同一家;加固方案按《既有建筑鑒定與加固通用規范》最新版執行);投標人應根據建筑物屋頂實際情況,進行除銹、防腐、防水、補漏等工作;編制屋頂防水、建筑物防火專題報告;工程竣工驗收(包括環保、職業健康和安全消缺、交付投產、全部技術資料整理歸檔移交,基建檔案驗收、達標驗收、工程竣工驗收、審計結算驗收、項目整體驗收及所有評審等)項目整體驗收以及在質量保修期內的維修、服務等全部工作;電網公司各項手續辦理,電氣一次系統、二次系統(包含一次調頻、有功調節等系統,具體根據電網公司要求。若在質保期內,供電公司另有要求,則投標方無償加裝相應設備,直至滿足供電公司要求);無功補償裝置需確保光伏系統正常運營后光伏電站及用戶功率因數合格,若因無功補償裝置容量不足等投標人原因引起的力調電費考核,由投標人負責協調解決和支付相應考核費用;接入施工及變壓器容量新增或改造等,完成安全“三同時”和檔案專項驗收;消防、水保、職業健康、環境保護等“三同時”以當地政府和相關部門要求為準,若不需開展相關工作,則需作出說明和承諾。
本工程投標人負責項目前期至投產發電、工程竣工驗收為止與本項目相關的一切工作及費用(除組件、逆變器設備采購外)。
合同簽訂后10天內,中標人負責組織協調用戶與招標人完成簽訂光伏電站開發租賃合同、完成所有協調工作,組織進場施工,否則招標人有權終止合同并扣除中標人履約保證金。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在信用中國網站近三年沒有串通投標或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處罰記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等級要求:
投標人應同時具備以下資質,且均在有效期內:
(1)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2)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2業績要求:
投標人近3年(自2023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至少1項大于等于3MW工商業分布式光伏工程施工總承包業績(上述業績需提供相關合同影印件(含首頁、能體現施工范圍的內容、簽字蓋章頁等)業績證明材料),每項業績至少提供一張結算增值稅發票或階段性收付款發票(事業單位項目可提供撥款憑證),否則該業績按無效業績處理。
3.2.3項目經理要求:
(1)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同時取得以下資質:
①項目經理須具有二級注冊建造師(機電工程或建筑工程專業)及以上資格證書
②項目經理須具有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
(2)項目經理必須為本公司的在職正式員工,并提供近三月完整的社保證明材料;
(3)項目經理需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來以項目經理身份完成過至少1項分布式光伏工程施工總承包業績,須附公司任命文件復印件、或合同復印件或掃描件(如果能證明),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6年04月24日09時00分起至2026年05月06日23時59分止。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
的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流程請聯系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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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13681557910 (微信同號)
郵箱:1490789738@qq.com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安徽省,合肥市
2.2 規 模: 本項目共利用6座建筑建設光伏電站,屋頂面積60144m2,直流側總裝機容量為8.94032MWp、交流側總裝機容量為8.63MW。采用710Wp雙面雙玻異質結組件12592塊,采用“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模式接入。
2.3 標段劃分: 合肥陽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合叉叉車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施工總承包招標標段包1
2.4 施工地點: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區經濟技術開發區
2.5 計劃工期: 本工程總工期為3個月。開工日期以招標人通知為準,暫定于2026年5月開工,2026年8月完成全容量并網投產。
2.6 招標范圍:本項目招標范圍包含但不限于:資源開發及手續辦理,包括項目前期入廠協調及確認工作、協調組織開發協議/租賃協議的簽訂等;全部前期手續辦理、項目備案及接入方案審查、報當地電網公司批復等各類合規性手續辦理;施工過程所有對外協調和糾紛的處理(含與建筑物產權方的溝通協調);設備監造(監造單位及標準應符合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有關要求);智慧運維系統(含電表端紅外線數據采集設備);五防鎖(含通訊適配器、電腦鑰匙、五防工作站);設備(除組件、逆變器外其他設備及備品備件采購;所有到場設備材料的卸車、存儲及保管);材料采購供應、施工準備、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含施工現場交通服務);技術服務及培訓、調試、試運、并網驗收及發電、性能試驗(試驗單位及標準滿足建設單位及電網公司有關要求并經建設單位確認使用);應根據建筑物屋頂實際情況,復核建筑物屋頂承載力并出具最終報告,對承載力不滿足設計要求的,出具滿足設計要求的加固方案,經招標人審核同意后組織實施,并在加固完成后提供承載力復核報告(屋頂承載力以具有相關資質的第三方出具的鑒定報告為準,并在鑒定報告蓋檢驗章,不能以校核代替第三方鑒定,加固前的荷載檢測鑒定單位和加固后的復核單位不能是同一家;加固方案按《既有建筑鑒定與加固通用規范》最新版執行);投標人應根據建筑物屋頂實際情況,進行除銹、防腐、防水、補漏等工作;編制屋頂防水、建筑物防火專題報告;工程竣工驗收(包括環保、職業健康和安全消缺、交付投產、全部技術資料整理歸檔移交,基建檔案驗收、達標驗收、工程竣工驗收、審計結算驗收、項目整體驗收及所有評審等)項目整體驗收以及在質量保修期內的維修、服務等全部工作;電網公司各項手續辦理,電氣一次系統、二次系統(包含一次調頻、有功調節等系統,具體根據電網公司要求。若在質保期內,供電公司另有要求,則投標方無償加裝相應設備,直至滿足供電公司要求);無功補償裝置需確保光伏系統正常運營后光伏電站及用戶功率因數合格,若因無功補償裝置容量不足等投標人原因引起的力調電費考核,由投標人負責協調解決和支付相應考核費用;接入施工及變壓器容量新增或改造等,完成安全“三同時”和檔案專項驗收;消防、水保、職業健康、環境保護等“三同時”以當地政府和相關部門要求為準,若不需開展相關工作,則需作出說明和承諾。
本工程投標人負責項目前期至投產發電、工程竣工驗收為止與本項目相關的一切工作及費用(除組件、逆變器設備采購外)。
合同簽訂后10天內,中標人負責組織協調用戶與招標人完成簽訂光伏電站開發租賃合同、完成所有協調工作,組織進場施工,否則招標人有權終止合同并扣除中標人履約保證金。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在信用中國網站近三年沒有串通投標或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處罰記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等級要求:
投標人應同時具備以下資質,且均在有效期內:
(1)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2)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2業績要求:
投標人近3年(自2023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至少1項大于等于3MW工商業分布式光伏工程施工總承包業績(上述業績需提供相關合同影印件(含首頁、能體現施工范圍的內容、簽字蓋章頁等)業績證明材料),每項業績至少提供一張結算增值稅發票或階段性收付款發票(事業單位項目可提供撥款憑證),否則該業績按無效業績處理。
3.2.3項目經理要求:
(1)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同時取得以下資質:
①項目經理須具有二級注冊建造師(機電工程或建筑工程專業)及以上資格證書
②項目經理須具有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
(2)項目經理必須為本公司的在職正式員工,并提供近三月完整的社保證明材料;
(3)項目經理需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來以項目經理身份完成過至少1項分布式光伏工程施工總承包業績,須附公司任命文件復印件、或合同復印件或掃描件(如果能證明),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6年04月24日09時00分起至2026年05月06日23時59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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