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拉特發電廠2026-2029年采暖期供熱管網搶修工程招標 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 企業自籌 ,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 公開招標 。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烏拉特發電廠自營供熱面積約850萬平方米,8.2萬多戶熱用戶、117座換熱站,廠區供熱首站距烏拉特前旗城區約17公里,2014年敷設至城區DN1200一次網管道。一次管網總長度約59千米,二次網總長度約413千米。本項目為烏拉特發電廠2026-2029年采暖期供熱管網搶修工程,主要對烏拉特前旗城區及烏拉特發電廠廠內、生活區一、二次管網在采暖季運行過程中出現的故障進行搶修。
2.2建設地點: 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市烏拉特前旗。
2.3 規模:2×300MW。
2.4 工期: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9年4月30日,具體開工時間以招標人通知為準。合同履約期間招標人可以對服務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不合格,招標人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2.5 招標范圍:本工程需要對烏拉特前旗城區及烏拉特發電廠廠內、生活區一、二次管網在采暖季運行過程中出現的故障進行搶修及停熱季欠費、報停切管。工程至少包含漏點查找、做措施、系統泄壓、土方開挖、余土外運、管網漏點搶修、補償器與閥門的故障更換、管道保溫恢復、接口保溫恢復、回填、地面附著物及路面恢復等。施工期間發生與居民、市政管理部門和管線臨近產權單位的協調工作及費用等皆由投標人負責,招標人配合。搶修所需的DN400及以上的所有主材由招標人提供,DN350及以下所有主、輔材均由投標人提供。
具體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
(3) 在信用中國網站近三年沒有串通投標或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處罰記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須具有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且在有效期內。
3.2.2資格能力要求:投標人須具有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3.2.3 項目經理要求: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必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市政公用工程)證書,并具有有效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應與投標人有正式勞動關系(提供項目經理自2025年1月1日以來在投標單位連續3個月及以上的社保證明材料)。
備注:若提供一級注冊建造師需要提供在使用有效期內的電子版證書,打印電子證書后,應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未手寫簽名或與簽名圖像筆跡不一致的,該電子證書無效。
3.2.4業績要求:投標人具有近年(合同簽訂之日在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份合同金額不低于100萬元的供熱管網施工或供熱管網搶修合同業績,附合同關鍵頁影印件(含合同首頁、項目名稱、合同范圍、合同金額、簽訂時間及簽字蓋章頁等),每項業績至少提供一張結算增值稅發票或階段性收付款發票(事業單位項目可提供撥款憑證),否則該業績按無效業績處理。
3.2.5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獲取時間:2026年05月18日至2026-05-25 17:00(北京時間)。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
的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流程請聯系010-68818478
聯系人:劉靜
手機:13681557910 (微信同號)
郵箱:1490789738@qq.com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烏拉特發電廠自營供熱面積約850萬平方米,8.2萬多戶熱用戶、117座換熱站,廠區供熱首站距烏拉特前旗城區約17公里,2014年敷設至城區DN1200一次網管道。一次管網總長度約59千米,二次網總長度約413千米。本項目為烏拉特發電廠2026-2029年采暖期供熱管網搶修工程,主要對烏拉特前旗城區及烏拉特發電廠廠內、生活區一、二次管網在采暖季運行過程中出現的故障進行搶修。
2.2建設地點: 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市烏拉特前旗。
2.3 規模:2×300MW。
2.4 工期: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9年4月30日,具體開工時間以招標人通知為準。合同履約期間招標人可以對服務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不合格,招標人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2.5 招標范圍:本工程需要對烏拉特前旗城區及烏拉特發電廠廠內、生活區一、二次管網在采暖季運行過程中出現的故障進行搶修及停熱季欠費、報停切管。工程至少包含漏點查找、做措施、系統泄壓、土方開挖、余土外運、管網漏點搶修、補償器與閥門的故障更換、管道保溫恢復、接口保溫恢復、回填、地面附著物及路面恢復等。施工期間發生與居民、市政管理部門和管線臨近產權單位的協調工作及費用等皆由投標人負責,招標人配合。搶修所需的DN400及以上的所有主材由招標人提供,DN350及以下所有主、輔材均由投標人提供。
具體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
(3) 在信用中國網站近三年沒有串通投標或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處罰記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須具有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且在有效期內。
3.2.2資格能力要求:投標人須具有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3.2.3 項目經理要求: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必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市政公用工程)證書,并具有有效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應與投標人有正式勞動關系(提供項目經理自2025年1月1日以來在投標單位連續3個月及以上的社保證明材料)。
備注:若提供一級注冊建造師需要提供在使用有效期內的電子版證書,打印電子證書后,應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未手寫簽名或與簽名圖像筆跡不一致的,該電子證書無效。
3.2.4業績要求:投標人具有近年(合同簽訂之日在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份合同金額不低于100萬元的供熱管網施工或供熱管網搶修合同業績,附合同關鍵頁影印件(含合同首頁、項目名稱、合同范圍、合同金額、簽訂時間及簽字蓋章頁等),每項業績至少提供一張結算增值稅發票或階段性收付款發票(事業單位項目可提供撥款憑證),否則該業績按無效業績處理。
3.2.5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獲取時間:2026年05月18日至2026-05-25 17:00(北京時間)。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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