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公司)常州中策橡膠 (金壇)有限公司 12MW 分布式光伏項目 EPC 總承包建設資金來自企業(yè)自有資金及商業(yè)貸款:2:8,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 現對該項目的 EPC 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編號:202606JSJT2J-S001
2.2 項目名稱: (江蘇公司)常州中策橡膠 (金壇)有限公司 12MW 分布式光伏項目 EPC 總承包
2.3 建設地點:江蘇省常州市金壇區(qū)
2.4 建設規(guī)模:12MW
2.5 計劃工期:2026 年 06 月 25 日-2026 年 09 月 10 日,具體工期以合同簽訂工期為準,預計 6 月 30 日開工,開工時間以監(jiān)理人下達的開工通知為準,開工 73 日歷天內全容量并網。
2.6 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1)設計:包含光伏發(fā)電場、開關站的所有施工圖紙設計(包含初步設計)、竣工圖設計等全過程的所有設計及服務工作。所有設計方案實施前應經招標人審查確認, 并滿足中國大唐集團有限公司相關文件及審查要求。(2)設備材料:除甲供設備和材料(光伏組件、光伏附件、逆變器、高低壓電纜) 外的全部設備和材料均由投標人采購、供貨, 投標人負責工程所需甲供及投標人采購的全部設備、材料的裝卸、保管、轉運、二次倒運、開箱驗收、保養(yǎng)、發(fā)放等工作,負責設備、材料包裝物的保管、回收、裝車移交。(3)施工:包括并不限于光伏組件、光伏支架、逆變器、箱變、高低壓并網柜及二次屏柜、消防設備等設備基礎、設備安裝及并網接入改造等工程,包括電纜溝、橋架、(如有頂管) 、原有通道等建設施工工程、場區(qū)集電線路工程(含直流電纜敷設、動力電纜敷設、電纜終端頭制作、電纜防火封堵、光纜安裝及光纖熔接、二次電纜接線等) 、接地網工程、圍欄工程, 負責工程涉及的土方平整、場地平整, 光伏支架(屋面、地面) 及基礎制作安裝,構建筑物爬梯護籠、檢修步道安裝、屋面防水改造, 負責項目涉及的安全設施標準化管理以及為滿足本工程投產發(fā)電所需的所有建筑工程,負責進行項目工程所必需的“五通一平 ”、地上附著物遷移(含苗木)、廠內雜草清除、基礎換填及回填、場地清表、地上附著物恢復、綠化恢復等, 負責項目施工過程中施工電源、施工水源、通信、棄土場以及臨時圍擋等施工臨時工程(含施工過程中人員門禁、車輛門禁及視頻監(jiān)控等安防措施),負責該分布式光伏發(fā)電項目本期新上視頻監(jiān)控系統(tǒng)接入電廠原有視頻監(jiān)控系統(tǒng)等整個工程項目的設備購置、安裝及調試。(4)調試、試運、
測試:投標人負責項目所涉及全部的調試、試驗、試運及檢測等,包括并不局限于樁基檢測、電氣設備試驗(包含電纜、電氣等設備的試驗及其他特殊試驗),系統(tǒng)調試(包含運行前所有調試項目)、試運行、發(fā)電前檢測、發(fā)電后試驗、電能質量檢測(并網前后)、保護定值計算、負責配合電氣一二次設備等單體、系統(tǒng)調試、特殊試驗,配合設備廠家調試以及有關技術服務,提供電能表檢測報告、負責配合電廠(或者地方電網)接入驗收并根據其出具的意見完成整改,配合完成全部設備、材料的第三方檢驗、場站建模、設備建模等, 包括并網手續(xù)辦理過程中所需相關事宜。(5)服務:投標人負責項目涉及的施工許可證、質量監(jiān)督等合法合規(guī)手續(xù)辦理工作,負責完成工程投產所需、消防、工程質量監(jiān)督(含質量監(jiān)督注冊及檢查驗收、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督驗收) 、防雷接地(含電氣一二次設備及光伏場區(qū)全站)、網絡安全等保測評等所有驗收涉及的專項驗收, 負責臨時堆放場地的平整相關工作,負責完成項目消缺、培訓、驗收、竣工驗收、最終交付投產及檔案竣工移交,負責質保期內所有備品備件采購供應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整理提供等服務,負責協(xié)助招標人按照集團公司光伏電站項目后評價實施細則完成項目后評價工作負責項目通過行業(yè)達標投產驗收工作。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須為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
3.1.2 否決項包括供應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網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時間的;
(2)按照集團公司供應商管理相關規(guī)定,應在規(guī)定范圍內停止授標或取消采購活動參與資格(“警示名單”、“灰名單”、“黑名單”供應商),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時間的。
對于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將在采購評審、中標公示、合同簽訂等關鍵環(huán)節(jié)進行復核,被納入“黑名單”的供應商,取消其中標資格,嚴禁與“黑名單”供應商簽訂合同。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所涉及的事項,接受社會監(jiān)督,投標人及其利害關系人可按照招標文件載明的方式進行舉證。
3.1.3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開標后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資質進行審查,資格條件沒有達到招標文件規(guī)定要求的,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
標。
3.1.4 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企業(yè)資質要求: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和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新能源發(fā)電)專業(yè)乙級及以上資質;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和有效的承裝類三級(10 千伏以下)和承試類三級(10 千伏以下)電力設施許可證,滿足《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 年第 30 號令)相關要求。
3.2.2 企業(yè)業(yè)績要求:近 5 年須具有 2 個及以上 12 MW(或 MWp)及以上(平原荒漠/山地/水光(含海面)互補/農光(含林光)互補/分布式)光伏電站已竣工或完工 EPC 總承包業(yè)績。
3.2.3 人員資質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機電工程專業(yè)或建筑工程專業(yè))一級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證),且在投標階段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經理職務。
3.2.4 人員業(yè)績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 1 個及以上 12MW(或 MWp)及以上(平原荒漠/山地/水光(含海面)互補/農光(含林光)互補/分布式)光伏電站已竣工或完工施工總承包或已竣工或完工 EPC 總承包的項目經理業(yè)績。
3.2.5 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聯(lián)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2.5.1 聯(lián)合體允許最多 2 家單位聯(lián)合組成,聯(lián)合體各成員單位應當具備與聯(lián)合體協(xié)議中約定的分工相適應的資質和業(yè)績,聯(lián)合體各方不得再單獨參加或者與其他投標方另外組成聯(lián)合體參加本項目的投標。須提交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聯(lián)合體協(xié)議書,明確各方承擔連帶責任,并明確聯(lián)合體牽頭人,聯(lián)合體協(xié)議書須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簽字的應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由代理人簽字的應附授權委托書,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應符合“投標文件格式”的規(guī)定。
3.2.5.2 聯(lián)合體設計單位須具有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新能源發(fā)電)專業(yè)乙級及以上資質;近 5 年須具有 2 個及以上 12MW(或 MWp)及以上已投運的(平原荒漠/山地/水光(含海面)互補/農光(含林光)互補/分布式)光伏電站設計業(yè)績或已竣工或完工 EPC 總承包業(yè)績。
3.2.5.3 聯(lián)合體施工單位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和有效的承裝類三級(10 千伏以下)和承試類三級(10 千伏以下)電力設施許可證,滿足《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2025 年第 30 號令)相關要求;近 5 年須具有 2 個及以上 12MW(或 MWp)及以上(平原荒漠/山地/水光(含海面)互補/農光(含林光)互補/分布式)光伏電站已竣工或完工施工總承包業(yè)績或已竣工或完工 EPC 總承包業(yè)績。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業(yè)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竣工或完工類驗收證明(EPC 業(yè)績或施工業(yè)績的竣工或完工類驗收證明必須經建設單位蓋章,否則不予認可;其余業(yè)績可提供用戶證明;聯(lián)合體設計單位提供的 EPC 總承包業(yè)績可僅提供用戶證明,無需提供竣工類或完工類驗收證明)。
(2)擬派項目經理業(yè)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竣工或完工類驗收證明(竣工或完工類驗收證明必須經建設單位蓋章,竣工或完工類驗收證明中須有擬派項目經理姓名,否則不予認可)。
(3)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滿足建辦市〔2021〕40 號《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相關要求。 一級建造師電子證書應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電子證書上已標明使用時限,超出使用期限的電子證書無效。
(4)首臺 (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參與投標時,屬于工業(yè)和信息化部等部門相關名錄所列首臺 (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的,以及《中央企業(yè)科技創(chuàng)新成果推薦目錄》成果的,僅需提交正式印發(fā)的名錄文件并說明本次投標屬于名錄中的哪一項,即視同滿足市場占有率、使用業(yè)績等要求。
3.3 注意事項:
3.3.1 以上資質要求均需提供相關證書掃描件或電子證書。
3.3.2 業(yè)績時間以竣工或完工類驗收證明上的竣工或完工驗收時間為準;竣工或完工類驗收證明上沒有竣工或完工驗收時間的,以簽字蓋章中的最晚時間為準;簽字蓋章無時間的,以竣工或完工時間為準;竣工或完工類驗收證明上沒有上述時間的不予認可。
3.3.3 業(yè)績證明材料必須能證明業(yè)績類型及規(guī)模,否則不予認可。
3.3.4 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
3.3.5 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應清晰可辨,不能識別有效信息的不予認可。
3.3.6 如發(fā)現擬派任項目經理在投標階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況,評標委員會將啟動澄清程序,投標人應按澄清要求提供經建設單位同意的項目經理變更說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驗收證明,否則不予認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處于中標結果公示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相鄰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 本次招標采用電子方式開評標,除聯(lián)合體協(xié)議書(如有)、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需要滿足簽字蓋章要求外,投標商務文件、技術文件、價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頁加蓋電子單位公章后,即視為滿足招標文件所有簽字蓋章要求。并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上傳加密的投標文件即可,無需逐頁簽字蓋章。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及地點: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26 年05 月19 日至 2026 年06 月 02 日 17 時 00 分(北京時間,下同)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lián)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
的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流程請聯(lián)系010-68818478
聯(lián)系人:劉靜
手機:13681557910 (微信同號)
郵箱:1490789738@qq.com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編號:202606JSJT2J-S001
2.2 項目名稱: (江蘇公司)常州中策橡膠 (金壇)有限公司 12MW 分布式光伏項目 EPC 總承包
2.3 建設地點:江蘇省常州市金壇區(qū)
2.4 建設規(guī)模:12MW
2.5 計劃工期:2026 年 06 月 25 日-2026 年 09 月 10 日,具體工期以合同簽訂工期為準,預計 6 月 30 日開工,開工時間以監(jiān)理人下達的開工通知為準,開工 73 日歷天內全容量并網。
2.6 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1)設計:包含光伏發(fā)電場、開關站的所有施工圖紙設計(包含初步設計)、竣工圖設計等全過程的所有設計及服務工作。所有設計方案實施前應經招標人審查確認, 并滿足中國大唐集團有限公司相關文件及審查要求。(2)設備材料:除甲供設備和材料(光伏組件、光伏附件、逆變器、高低壓電纜) 外的全部設備和材料均由投標人采購、供貨, 投標人負責工程所需甲供及投標人采購的全部設備、材料的裝卸、保管、轉運、二次倒運、開箱驗收、保養(yǎng)、發(fā)放等工作,負責設備、材料包裝物的保管、回收、裝車移交。(3)施工:包括并不限于光伏組件、光伏支架、逆變器、箱變、高低壓并網柜及二次屏柜、消防設備等設備基礎、設備安裝及并網接入改造等工程,包括電纜溝、橋架、(如有頂管) 、原有通道等建設施工工程、場區(qū)集電線路工程(含直流電纜敷設、動力電纜敷設、電纜終端頭制作、電纜防火封堵、光纜安裝及光纖熔接、二次電纜接線等) 、接地網工程、圍欄工程, 負責工程涉及的土方平整、場地平整, 光伏支架(屋面、地面) 及基礎制作安裝,構建筑物爬梯護籠、檢修步道安裝、屋面防水改造, 負責項目涉及的安全設施標準化管理以及為滿足本工程投產發(fā)電所需的所有建筑工程,負責進行項目工程所必需的“五通一平 ”、地上附著物遷移(含苗木)、廠內雜草清除、基礎換填及回填、場地清表、地上附著物恢復、綠化恢復等, 負責項目施工過程中施工電源、施工水源、通信、棄土場以及臨時圍擋等施工臨時工程(含施工過程中人員門禁、車輛門禁及視頻監(jiān)控等安防措施),負責該分布式光伏發(fā)電項目本期新上視頻監(jiān)控系統(tǒng)接入電廠原有視頻監(jiān)控系統(tǒng)等整個工程項目的設備購置、安裝及調試。(4)調試、試運、
測試:投標人負責項目所涉及全部的調試、試驗、試運及檢測等,包括并不局限于樁基檢測、電氣設備試驗(包含電纜、電氣等設備的試驗及其他特殊試驗),系統(tǒng)調試(包含運行前所有調試項目)、試運行、發(fā)電前檢測、發(fā)電后試驗、電能質量檢測(并網前后)、保護定值計算、負責配合電氣一二次設備等單體、系統(tǒng)調試、特殊試驗,配合設備廠家調試以及有關技術服務,提供電能表檢測報告、負責配合電廠(或者地方電網)接入驗收并根據其出具的意見完成整改,配合完成全部設備、材料的第三方檢驗、場站建模、設備建模等, 包括并網手續(xù)辦理過程中所需相關事宜。(5)服務:投標人負責項目涉及的施工許可證、質量監(jiān)督等合法合規(guī)手續(xù)辦理工作,負責完成工程投產所需、消防、工程質量監(jiān)督(含質量監(jiān)督注冊及檢查驗收、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督驗收) 、防雷接地(含電氣一二次設備及光伏場區(qū)全站)、網絡安全等保測評等所有驗收涉及的專項驗收, 負責臨時堆放場地的平整相關工作,負責完成項目消缺、培訓、驗收、竣工驗收、最終交付投產及檔案竣工移交,負責質保期內所有備品備件采購供應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整理提供等服務,負責協(xié)助招標人按照集團公司光伏電站項目后評價實施細則完成項目后評價工作負責項目通過行業(yè)達標投產驗收工作。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須為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
3.1.2 否決項包括供應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網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時間的;
(2)按照集團公司供應商管理相關規(guī)定,應在規(guī)定范圍內停止授標或取消采購活動參與資格(“警示名單”、“灰名單”、“黑名單”供應商),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時間的。
對于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將在采購評審、中標公示、合同簽訂等關鍵環(huán)節(jié)進行復核,被納入“黑名單”的供應商,取消其中標資格,嚴禁與“黑名單”供應商簽訂合同。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所涉及的事項,接受社會監(jiān)督,投標人及其利害關系人可按照招標文件載明的方式進行舉證。
3.1.3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開標后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資質進行審查,資格條件沒有達到招標文件規(guī)定要求的,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
標。
3.1.4 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企業(yè)資質要求: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和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新能源發(fā)電)專業(yè)乙級及以上資質;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和有效的承裝類三級(10 千伏以下)和承試類三級(10 千伏以下)電力設施許可證,滿足《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 年第 30 號令)相關要求。
3.2.2 企業(yè)業(yè)績要求:近 5 年須具有 2 個及以上 12 MW(或 MWp)及以上(平原荒漠/山地/水光(含海面)互補/農光(含林光)互補/分布式)光伏電站已竣工或完工 EPC 總承包業(yè)績。
3.2.3 人員資質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機電工程專業(yè)或建筑工程專業(yè))一級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證),且在投標階段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經理職務。
3.2.4 人員業(yè)績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 1 個及以上 12MW(或 MWp)及以上(平原荒漠/山地/水光(含海面)互補/農光(含林光)互補/分布式)光伏電站已竣工或完工施工總承包或已竣工或完工 EPC 總承包的項目經理業(yè)績。
3.2.5 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聯(lián)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2.5.1 聯(lián)合體允許最多 2 家單位聯(lián)合組成,聯(lián)合體各成員單位應當具備與聯(lián)合體協(xié)議中約定的分工相適應的資質和業(yè)績,聯(lián)合體各方不得再單獨參加或者與其他投標方另外組成聯(lián)合體參加本項目的投標。須提交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聯(lián)合體協(xié)議書,明確各方承擔連帶責任,并明確聯(lián)合體牽頭人,聯(lián)合體協(xié)議書須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簽字的應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由代理人簽字的應附授權委托書,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應符合“投標文件格式”的規(guī)定。
3.2.5.2 聯(lián)合體設計單位須具有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新能源發(fā)電)專業(yè)乙級及以上資質;近 5 年須具有 2 個及以上 12MW(或 MWp)及以上已投運的(平原荒漠/山地/水光(含海面)互補/農光(含林光)互補/分布式)光伏電站設計業(yè)績或已竣工或完工 EPC 總承包業(yè)績。
3.2.5.3 聯(lián)合體施工單位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和有效的承裝類三級(10 千伏以下)和承試類三級(10 千伏以下)電力設施許可證,滿足《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2025 年第 30 號令)相關要求;近 5 年須具有 2 個及以上 12MW(或 MWp)及以上(平原荒漠/山地/水光(含海面)互補/農光(含林光)互補/分布式)光伏電站已竣工或完工施工總承包業(yè)績或已竣工或完工 EPC 總承包業(yè)績。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業(yè)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竣工或完工類驗收證明(EPC 業(yè)績或施工業(yè)績的竣工或完工類驗收證明必須經建設單位蓋章,否則不予認可;其余業(yè)績可提供用戶證明;聯(lián)合體設計單位提供的 EPC 總承包業(yè)績可僅提供用戶證明,無需提供竣工類或完工類驗收證明)。
(2)擬派項目經理業(yè)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竣工或完工類驗收證明(竣工或完工類驗收證明必須經建設單位蓋章,竣工或完工類驗收證明中須有擬派項目經理姓名,否則不予認可)。
(3)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滿足建辦市〔2021〕40 號《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相關要求。 一級建造師電子證書應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電子證書上已標明使用時限,超出使用期限的電子證書無效。
(4)首臺 (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參與投標時,屬于工業(yè)和信息化部等部門相關名錄所列首臺 (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的,以及《中央企業(yè)科技創(chuàng)新成果推薦目錄》成果的,僅需提交正式印發(fā)的名錄文件并說明本次投標屬于名錄中的哪一項,即視同滿足市場占有率、使用業(yè)績等要求。
3.3 注意事項:
3.3.1 以上資質要求均需提供相關證書掃描件或電子證書。
3.3.2 業(yè)績時間以竣工或完工類驗收證明上的竣工或完工驗收時間為準;竣工或完工類驗收證明上沒有竣工或完工驗收時間的,以簽字蓋章中的最晚時間為準;簽字蓋章無時間的,以竣工或完工時間為準;竣工或完工類驗收證明上沒有上述時間的不予認可。
3.3.3 業(yè)績證明材料必須能證明業(yè)績類型及規(guī)模,否則不予認可。
3.3.4 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
3.3.5 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應清晰可辨,不能識別有效信息的不予認可。
3.3.6 如發(fā)現擬派任項目經理在投標階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況,評標委員會將啟動澄清程序,投標人應按澄清要求提供經建設單位同意的項目經理變更說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驗收證明,否則不予認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處于中標結果公示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相鄰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 本次招標采用電子方式開評標,除聯(lián)合體協(xié)議書(如有)、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需要滿足簽字蓋章要求外,投標商務文件、技術文件、價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頁加蓋電子單位公章后,即視為滿足招標文件所有簽字蓋章要求。并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上傳加密的投標文件即可,無需逐頁簽字蓋章。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及地點: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26 年05 月19 日至 2026 年06 月 02 日 17 時 00 分(北京時間,下同)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lián)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
的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流程請聯(lián)系010-68818478
聯(lián)系人:劉靜
手機:13681557910 (微信同號)
郵箱:1490789738@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