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南臺35MW“綠色生態復合”光伏發電項目送出工程EPC總承包項目已批準,項目資金為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 項目地址:天津市濱海新區
2.2 項目規模:本工程新建單回110kV線路起于擬建110kV光伏升壓站(110kV送出開關出口),止于現狀金角西220千伏變電站,線路路徑總長約6.2km,其中單回路電路路徑長約1.6km,單回路架空路徑長約4.6km。全線鐵塔采用雙回路,導線采用JL/LB20A-400/35鋁包鋼芯鋁絞線,本期用一回路,另一回路導線一并架設為遠期使用;地線采用2根48芯OPGW 光纜;電纜采用ZC-YJLW03-Z-64/110-1×800單芯交聯銅纜,單回路敷設,隨電路路徑敷設2根48芯普通光纜。
2.3 招標項目履約期限:本工程計劃于2026年7月1日開工,2027年5月31日投產帶電,具體以招標方通知為準。
2.4 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太陽能光伏工程-送出工程EPC(CHDTDZ450/26-ZB-001001):天津濱海南臺 35MW“綠色生態復合”光伏發電項目的 110kV 送出線路工程EPC總承包,詳見技術規范。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的狀態,資產未被重組、未被接管、未被凍結,營業執照未被吊銷;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并提供網站截圖;
6.投標人在評標期間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并提供網站截圖。
7.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項目前期工作提供設計或咨詢服務的;為招標項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詢服務的;為招標項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詢服務的;
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
3)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
4)為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
5)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8.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質條件:
1)投標人須具有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或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2)投標人須具有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或電力行業(送電工程、變電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3)投標人須具有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裝類、承試類二級及以上資質和在有效期內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9.投標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應具有至少2項110kV及以上電壓等級的送出線路施工總承包(或EPC、或PC)總承包工程投運合同業績。所有投標業績均應提供以下有效的相關證明性材料:①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掃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頁)、合同范圍頁或清單頁或主要技術要求(參數)頁、簽字蓋章頁等能證明業績真實性的相關內容。②業主單位蓋章的投運證明性材料原件掃描件:投運證明,或移交生產交接書,或安全穩定性運行證明,或質量驗收報告,或其他能證明已投運的材料
10.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2026-05-25 17:59到2026-06-03 17:00。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
的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流程請聯系010-68818478
聯系人:劉靜
手機:13681557910 (微信同號)
郵箱:1490789738@qq.com
二、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 項目地址:天津市濱海新區
2.2 項目規模:本工程新建單回110kV線路起于擬建110kV光伏升壓站(110kV送出開關出口),止于現狀金角西220千伏變電站,線路路徑總長約6.2km,其中單回路電路路徑長約1.6km,單回路架空路徑長約4.6km。全線鐵塔采用雙回路,導線采用JL/LB20A-400/35鋁包鋼芯鋁絞線,本期用一回路,另一回路導線一并架設為遠期使用;地線采用2根48芯OPGW 光纜;電纜采用ZC-YJLW03-Z-64/110-1×800單芯交聯銅纜,單回路敷設,隨電路路徑敷設2根48芯普通光纜。
2.3 招標項目履約期限:本工程計劃于2026年7月1日開工,2027年5月31日投產帶電,具體以招標方通知為準。
2.4 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太陽能光伏工程-送出工程EPC(CHDTDZ450/26-ZB-001001):天津濱海南臺 35MW“綠色生態復合”光伏發電項目的 110kV 送出線路工程EPC總承包,詳見技術規范。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的狀態,資產未被重組、未被接管、未被凍結,營業執照未被吊銷;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并提供網站截圖;
6.投標人在評標期間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并提供網站截圖。
7.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項目前期工作提供設計或咨詢服務的;為招標項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詢服務的;為招標項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詢服務的;
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
3)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
4)為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
5)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8.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質條件:
1)投標人須具有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或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2)投標人須具有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或電力行業(送電工程、變電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3)投標人須具有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裝類、承試類二級及以上資質和在有效期內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9.投標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應具有至少2項110kV及以上電壓等級的送出線路施工總承包(或EPC、或PC)總承包工程投運合同業績。所有投標業績均應提供以下有效的相關證明性材料:①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掃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頁)、合同范圍頁或清單頁或主要技術要求(參數)頁、簽字蓋章頁等能證明業績真實性的相關內容。②業主單位蓋章的投運證明性材料原件掃描件:投運證明,或移交生產交接書,或安全穩定性運行證明,或質量驗收報告,或其他能證明已投運的材料
10.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2026-05-25 17:59到2026-06-03 17:00。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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