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綜合能源示范基地350兆瓦/1400兆瓦•時儲能配套1400兆瓦新能源項目儲能電站 PC總承包項目該項目資金來源已落實,已具備招標條件。就本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請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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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簡介與招標范圍:
2.1.1項目簡介
(1)工程簡介
哈密綜合能源示范基地350 兆瓦/1400 兆瓦·時儲能配套1400 兆瓦新能源項目擬建設儲能1400MWh,配套新能源裝機容量1400MW,其中風電1200MW、光伏發電200MW。風電和光伏項目采用風光同場模式建設,提升土地集約化利用效益。本項目擬配套新建兩座220kV 升壓匯集站(分別為上湖村220kV 升壓匯集站、中湖村220kV 升壓匯集站),其中,上湖村220kV 升壓匯集站匯集場區西側900MW風電、中湖村220kV 升壓匯集站匯集場區東側300MW 風電和200MW 光伏,匯集站就近送出至750kV 變電站。
上湖村升壓匯集站內安裝4 臺240MVA 主變,選用三相三卷有載調壓升壓變壓器,電壓比為:242±8×1.25%/115±2×2.5%/36.5kV,容量比為100/100/100,接線組別為YN,yn0,d11。升壓匯集站220kV母線采用雙母線接線,本期建設1回出線間隔;110kV母線采用雙母線接線,本期建設1回出線間隔,每臺主變35kV側采用兩段單母線接線。
中湖村升壓匯集站內安裝2臺240MVA 主變,選用三相三卷有載調壓升壓變壓器,電壓比為:242±8×1.25%/115±2×2.5%/36.5kV,容量比為100/100/100,接線組別為YN,yn0,d11。升壓匯集站220kV母線采用雙母線接線,本期建設1回出線間隔;110kV母線采用雙母線接線,本期建設1回出線間隔,每臺主變35kV側采用兩段單母線接線。
哈密綜合能源示范項目90萬千瓦風電及20萬千瓦/80萬千瓦·時儲能分別通過36回、8回35千伏集電線路接入上湖村升壓匯集站;30萬千瓦風電、20萬千瓦光伏及15萬千瓦/60萬千瓦·時儲能分別通過12回、8回、6回35千伏集電線路接入中湖村升壓匯集站。
儲能電站建設規模350MW/1400MWh,電芯采用磷酸鐵鋰電池,電池艙、儲能變流器及箱式變壓器均采用戶外預制艙布置。儲能電站分別放置在新建上湖村、中湖村220kV升壓站附近。上湖村儲能電站(200MW/800MWh)以8回集電線路接至新建上湖村220kV升壓站35kV側、中湖村儲能電站(150MW/600MWh)以6回集電線路接至新建中湖村220kV升壓站35kV側。
(2)廠址所在地及運輸
項目場址位于新疆哈密市巴里坤縣境內,三塘湖鎮以北約70km,三塘湖至老爺廟口岸公路(G575)西側的戈壁灘上,場址地形平坦,整體北高南低,場址區域位于東經E:93°31′44.6″~93°44′57.3″、北緯N:44°38′36.7″~44°48′9.5″之間,海拔高度在640~1080m 之間,場址開發面積約230km2。場址東側有國道G575 穿過、西側緊鄰三老線岔口~三岔口公路,交通較為便利。
2.1.2招標范圍
本工程按PC工程模式實施,招標范圍為儲能電站圍墻外1米以內的全部生產設施和建(構)筑物的建設工程(具體分界點以《哈密1.4GWh項目儲能PC總承包技術規范書》為準),包括儲能電站內外道路、光伏場區無人機起降巡檢作業平臺、哈密140萬千瓦新能源場站整體沙盤模型設計與制作、整個項目(風電、光伏、儲能、升壓站)智慧化場站建設(含綜合樓LED顯示屏建設,并同步完成場站實景還原建模,實現大屏端全場景可視化展示)、智慧化工地建設、設備采購、建筑安裝、試運行、并網投運及政府部門、國家電網、電力質監等所有驗收、質保消缺和售后服務等全部工作,并配合招標人開展招標范圍內的建設協調工作。項目建設以并網發電為目的,招標范圍內未明確注明,但確為建成以上目標所必須的施工、驗收內容均屬于投標人負責建設的范圍,并由投標人負責相應的費用。
本次招標范圍內的儲能電站分別放置在新建上湖村、中湖村220kV升壓站附近。上湖村儲能電站(200MW/800MWh)以8回集電線路接至新建上湖村220kV升壓站35kV側、中湖村儲能電站(150MW/600MWh)以6回集電線路接至新建中湖村220kV升壓站35kV側。
具體招標范圍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以下內容:
一、本項目的所有施工范圍,包含但不限于:
(1)施工分界點:儲能電站一次部分以220kV升壓站35kV儲能進線柜接線端子(含電纜終端制作、試驗、安裝)為界限,二次部分以220kV升壓站二次室(繼保室)交換機、屏柜進站信號端子(含電纜終端制作、試驗、安裝)為界限,儲能電站操作系統等設置于升壓站監控室內;
(2)負責完成設計范圍內的所有建(構)筑物土建施工:電池預制艙、pcs一體機及預制艙、避雷針塔、電纜溝、消防系統以及站內、站外道路、光伏場區無人機起降巡檢作業平臺等;所有生產設備等必須配備齊全。上述基礎施工,請投標人參考本工程地質勘察報告,在充分研讀和分析地勘資料的基礎上,出具專項施工方案,自然地基需要處理的,處理之后的地基需滿足地面建筑物的地基承載力要求,相關費用應包含在投標報價中,后續不再追加相關費用。
(3)負責完成設計范圍內的所有配套設備設施的安裝:電池艙設備、pcs一體機及預制艙、避雷針、儲能電站消防及給排水系統設備、電力電纜、通訊控制電纜、接地等安裝。
(4)負責完成設計范圍內的儲能電站全部設備和材料的試驗、調試以及驗收,同時負責后臺監控系統接入220kV升壓站監控室,需滿足相關規定及國網公司并網全部要求。
(5)施工范圍內所有標識標牌按照國網公司及中國中煤相關標準執行。(見附件14、15)。
(6)負責完成智慧化場站建設的各項工作并全面保障項目按期完成(見附件24)。
(7)完成智慧化工地建設,需滿足當地政府及新疆公司要求(見附件25、附件25-1)。
(8)負責完成設計范圍內所有配套設備設施與升壓站連接的電纜供貨、安裝、施工、調試及驗收。
二、本項目的所有設備、材料采購范圍,包含但不限于:
(1)主要采購設備(含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材料:磷酸鐵鋰電池、電池管理系統(BMS)、匯流設備、預制艙及其配套設施(含液冷溫控機組、配電、消防、照明等)、儲能變流器、儲能變壓器、預制艙之間的電力、控制電纜及通信線纜及其他附件(包含儲能電站系統與220kV升壓站連接線纜、光纜、連接附件等)、儲能電站消防系統、避雷針、自動電壓控制系統(AVC)、自動功率控制系統(AGC)、能量管理系統(能量管理系統及其協調控制器滿足電力接入及電力調度的要求)。所有工程設備及材料,須從招標人提供短名單(如有)中選擇(見附件19及儲能設備技術規范書)。
(2)主要采購智慧化場站的相關配套設備、硬件設施及軟件系統(見附件22)。
(3)負責完成本項目所涉及的所有設備監造,設備及材料進場后驗收、卸貨、堆放、二次倒運、保管等。
(4)投標人負責采購智慧化工地建設所需設備及材料。
(5)投標人采購所有設備材料必須滿足招標文件技術規范中的參數要求,短名單內未涉及的部件,按照國內一線品牌采購,采購前需報招標人審核。
三、本項目其他招標范圍包含但不限于:
(1)負責本項目工程保險購買(包含建安一切險、第三者責任險等),直至項目竣工驗收通過。
(2)負責本項目范圍內所涉及的試驗相關工作:涉網性能試驗、AGC、AVC測試報告、防雷接地檢測、機電及電磁暫態建模試驗、網絡安全等設備投運前所有規定的試驗、聯調。上述合規性手續(包含不限于)委托、辦理驗收全過程費用由投標人承擔。
(3)負責完成本項目臨時用地手續辦理及臨建建設(含水、電、路、通訊、場地平整、邊界圍欄等施工)、臨建拆除、土地復墾施工等,達到當地自然資源部門要求。
(4)負責完成本項目并網、竣工驗收所涉及的所有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工程質量監督辦理、工程技術監督、電力質量監督、電網驗收、涉網/特殊試驗及性能試驗(方案、報告)、電網公司手續辦理、電網并網驗收,職業健康、安全設施、檔案專項、消防等手續辦理及驗收等全部工作;負責辦理儲能電站安全設施“三同時”、職業病“三同時”、環境保護“三同時”、消防“三同時”等;負責辦理本工程整體的安全預評價、安全性評價等;上述驗收報告的編制、咨詢、報審、承辦會議、手續辦理等直至驗收通過的全部工作由投標人負責,并承擔相關費用。以上內容投標單位需清楚報價,項目實施階段未發生予以核減。
(5)投標人承擔整個項目(哈密綜合能源示范基地350兆瓦/1400兆瓦•時儲能配套1400兆瓦新能源項目)的質量監督相關費用。
(6)投標人必須按照項目所在地相關部門要求,開設農民工工資發放專用賬戶,并按照當地政策要求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或保函。
(7)投標人無條件服從招標人資金計劃與實際安排推進項目建設,且不得主張二次進場、設備材料二次采購等相關費用索賠。
(8)投標人提供的儲能電站設備及系統需滿足公司附件21《設備國產自主可控(國產芯應用)的實施》的要求。
(9)投標人負責完成儲能電站內所有設備、材料的招標技術規范書編制、復核,設計方案中設備、材料的規格必須滿足規范、國網并網以及招標人要求,并滿足《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加強發電側電網側電化學儲能電站安全運行風險監測的通知》(國能綜通安全【2023】131)相關要求。
(10)配合完成項目創優相關工作,提供適配大風光配比差異的儲能分時分區優化調度新技術等科研成果報告。配合開展儲能電站全站仿真建模工作,提供建模所需原始數據。
(11)投標方負責提供項目并網轉商后不少于1名專職技術人員12個月的駐場售后服務,服務內容包含但不限于設備故障排查處理、運行異常診斷、設備隱患技術分析及相關技術支持。
(12)本招標文件中可能存在遺漏和不詳,若投標人在投標過程中未提出異議和澄清,則不能排除投標人的責任。投標人保證提供的系統及設備為全新的、先進的、成熟的、功能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各項性能指標符合風光配儲電站工程要求并符合國網驗收相關要求。對于屬于本工程運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數目不足,投標人仍須在執行合同時補足,且不引起商務價格變化。工程供貨、安裝、調試、試驗的分界的最終解釋權屬于招標方。
2.2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2.3計劃工期:2026年6月30日至2026年11月30日(具體開工、竣工時間以招標方通知為準)。
2.4建設地點:哈密綜合能源示范基地350兆瓦/1400兆瓦·時儲能配套1400兆瓦新能源項目現場。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法人(提供營業執照掃描件)。
3.2資格要求2:投標人須具有:
(1)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及以上資質;
(2)國家能源局(或其派出機構)頒發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許可類別和等級須包含“承裝、承修、承試”二級及以上資質,提供有效的證書掃描件(新證、原證在有效期內均可);
(3)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4)電池單體、儲能變流器(PCS)、電池管理系統(BMS)、能量管理系統(EMS)上述4項中至少1項自主研發生產能力(需提供CMA或CNAS或CQC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本單位產品的檢測報告或產品認證,檢測報告或產品認證中申請人與制造廠家、生產廠家須一致);
注:
1)聯合體投標的,負責施工的聯合體成員須滿足(1)、(2)、(3),負責設備供應的聯合體成員須滿足(4);
2)投標人為聯合體,聯合體各單位“承攬的項目內容”應在聯合體協議中明確,且須具備各自“承攬項目內容”所需的上述資質;各聯合體成員“承攬的項目內容”所具備的資質應符合國家相關法規,不得超范圍承攬。
3.3資格要求3:投標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須具有至少1個已竣工或投產新建單體容量為100MWh及以上磷酸鐵鋰電化學儲能電站的PC總承包業績(或EPC總承包業績),須包含“儲能系統集成供貨、儲能土建施工、儲能設備安裝”,缺少任何一項內容,業績均無效。若獨立投標,以聯合體形式承攬的業績無效。
若以聯合體形式投標,業績須組合,且須根據本次投標中聯合體協議分工提供相應業績。負責施工的聯合體成員須提供1個已竣工或投產新建單體容量為100MWh及以上磷酸鐵鋰電化學儲能電站的“儲能土建施工、儲能設備安裝”業績,負責設備供應的聯合體成員須提供1個已竣工或投產新建單體容量為100MWh及以上磷酸鐵鋰電化學儲能電站的“儲能系統集成供貨”業績;以聯合體形式承攬的業績根據其分工和承攬內容進行認定,如實際承攬部分滿足聯合體成員業績要求(本段劃線部分),可認為該聯合體成員的有效業績。
須提供合同掃描件和投運證明文件:合同證明材料中須至少包含工程項目名稱、裝機容量、工程范圍、合同簽訂時間和蓋章,若合同中未明確體現裝機容量、工程范圍,需補充提供合同中項目業主方出具的證明材料(加蓋公章或相關部門印章);投運證明文件應為業主方證明(加蓋公章或相關部門印章)或竣工驗收證明,須體現工程名稱、項目單位名稱及投運時間)。
3.4資格要求4:
(1)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
擬任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須具備一級注冊建造師(機電)資格、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具有至少1個“含單體容量為100MWh及以上已竣工或投產新建磷酸鐵鋰電化學儲能電站總承包工程”項目經理業績。
(2)施工負責人
擬任施工負責人須具有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機電)資格,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具有至少1個“含單體容量為100MWh及以上已竣工或投產新建磷酸鐵鋰電化學儲能電站總承包工程”施工負責人業績。
注:
1)上述人員要求須提供:
相應的“注冊建造師證書、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機電)證書”掃描件;
相應的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工程項目名稱、裝機容量、工程范圍、相應負責人姓名、合同簽訂時間和蓋章,若合同中未明確體現裝機容量、工程范圍,相應負責人姓名的,需補充提供合同中項目業主方出具的證明材料(加蓋公章或相關部門印章);
相應的投運證明文件:應為業主方證明(加蓋公章或相關部門印章)或竣工驗收證明,須體現工程名稱、項目單位名稱及投運時間。
2)上述項目負責人、施工負責人不得兼任,也不得同時兼任其它在建項目;須提供未在其他在建項目中擔任相關負責人的承諾(內容、格式見第六章)。
3.5本項目是否允許聯合體投標,是。聯合體投標須提供聯合體協議書,且聯合體成員不超過2家。聯合體各方不得再單獨參加或者與其他投標方另外組成聯合體參加本項目的投標。
備注:
(1)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潛在投標人提交意向資料后從招標代理機構獲取到招標文件,不代表已經通過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以投標人成功遞交的加密電子投標文件為準。
(2)投標人須在投標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一級注冊建造師電子證書,證書有效期應覆蓋開標日期,并有證書本人簽字。日期過期或證書缺少簽字的,允許澄清補正,成功澄清補正的,視為滿足相關資格要求。
(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4)資質要求中所要求的“資質”、“業績證明”、須在投標文件中提供清晰的原件掃描件或清晰的復印件。若投標人的投標文件中存在關于“投標人資格要求”的不響應,將會被作否決投標處理。
(5)“投標人資格要求”中所提及擬定的“項目經理”須在投標文件中明確,且不得在合同簽訂、項目實施過程中隨意更換。若因特殊原因需進行更換調整的,更換調整的人員資質、業績、能力不得低于原投標文件中相關人員,且需征得招標人同意。
(6)如投標人提供國外業績,須提供對應版本得到中文合同及相關材料,否則會被視作無效業績。如中文版材料與原文內容存在實質性不一致,將追究投標人弄虛作假的行為責任并給予相應處罰。
(7)投標人須在投標文件中提供《供應商廉潔承諾書》(廉潔承諾書格式見招標文件第六章)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購買時間:2026年5月22日9:00:00到2026年5月29日17:00:00 。。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流程請聯系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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