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煤業煤制油分公司濃鹽水分鹽及資源化利用改造項目剛性填埋場EPC總承包公開招標,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寧夏煤業濃鹽水分鹽及資源化利用改造項目位于煤化工基地(A區)E4地塊及南部新征用地,總占地面積約10.96公頃(其中分鹽及資源化利用裝置占地面積約133畝,剛性填埋場占地面積約27.5畝),項目以煤制油外排高鹽水作為原料,年生產13.12萬噸/年硫酸鈉、1.94萬噸/年氯化鈉、2.12萬噸/年雜鹽。項目包括凈化除雜裝置、分鹽結晶裝置,配套建設剛性填埋場和公用工程及輔助設施,包括循環水站、全廠供配電、控制室及機柜間、產品倉庫、潤滑油庫房及廢油儲存間、備品備件庫房、全廠給排水系統及消防、全廠電信、辦公樓、廠外道路、廠外管廊及管道等。項目所需水、電、汽、風及氧氣等公用工程依托煤制油分公司。
2.1.2招標范圍:投標人負責寧夏煤業煤制油分公司濃鹽水分鹽及資源化利用改造項目剛性填埋場工程界區內所有工藝、裝置布置圖、靜設備、動設備、管道、土建(結構/建筑)、儀表與自控、電氣、暖通、給排水、消防、安全、環保、職業衛生與健康等專業的詳細工程設計、采購、施工工作,投標人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為成功建設此裝置所需的項目管理、行政管理、設計、采購、制造、檢驗、試驗、施工、單機試車、工程中間交接、交工驗收、專項驗收(含配合安全、環保和消防等)直至竣工驗收的全部工作及招標人人員培訓,提供竣工驗收合格前的裝置技術支持服務。及招標人安排的其他工作。具體如下:
設計工作內容包含但不限于:投標人應在招標人提供的設計基礎、基礎工程設計文件、專項報告、工程統一規定等與設計相關技術文件的基礎上,按照相關標準規范的要求,完成采購范圍內的詳細工程設計、BIM等全部設計工作。確保設計文件的深度和全面性應滿足技術合同文件規定及《石油化工裝置詳細工程設計內容規定》(SPMP-STD-EM2005-2016)要求;負責編寫和發布滿足所有設備、材料需要的技術請購單;配合招標人完成第三方圖審、政府部門所有的專項驗收等工作;根據招標人的要求參加招標人組織的施工例會及各類施工攻堅會、設計協調會等,及時解決會議提出的有關設計方面的問題;提供現場技術服務、設計交底,開展施工圖紙會審、“三查四定”、竣工驗收等工作;負責完成設計范圍內的竣工圖編制,并提交滿足竣工檔案驗收要求的竣工圖。具體要求詳見設計技術附件。
采購工作內容包含但不限于:負責工程范圍內全部設備/材料的技術文件/圖紙審批、采購(含隨機備品備件及專用工具)、催交、檢驗及測試、運輸至現場、卸車、組織到貨開箱檢驗、現場倒運、倉儲管理、安裝調試、單機試車、質保等工作;承擔隨機及試車備品備件及專用工具費用,并及時移交備品備件、專用工具和隨機資料。具體詳見采購技術附件。
施工工作內容包含但不限于:負責剛性填埋場工程范圍內所有工藝系統、公用工程系統以及輔助設施等系統,以及本裝置所有電氣、儀表,安全、消防、環保等設計文件、工程簽證范圍內的建筑及安裝工程施工(包括場平及地基處理),負責工作范圍內預制場鋼結構的無損檢測、“三廢”處置工作,并配合招標人開展無損檢測抽檢及其他檢試驗、驗收等相關工作,及招標人安排的其他工作。具體詳見施工技術附件。
調試及試車:投標人負責工程范圍內的管道試壓、剛性填埋池體防滲漏試驗、單機試車、中間交接、交工驗收、專項驗收(含配合安全、環保和消防驗收等)直至竣工驗收的全部工作;并配合管道吹掃,負責首次裝填潤滑油的采購及裝填;提供竣工驗收合格前的裝置技術支持服務。
其他工作內容包含但不限于:負責項目文件歸檔、竣工驗收、固定資產清冊編制、保修責任期間的服務等工作并修復缺陷,質量保證和保修管理服務,以及負責項目各類驗收及獲取批文過程中的各類整改工作。負責提供操作/維護人員培訓服務。
具體內容詳見技術附件。本項目共劃分一個標段。
2.1.3工期及服務期限:現場計劃開工日期:2026年6月25日;中間交接日期:2027年4月30日;服務期限至2028年12月31日,實際開工日期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2.1.4服務地點:寧夏回族自治區寧東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基地(A 區)E4 地塊及南部新征用地。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化工石化醫藥行業甲級或以上等級設計資質證書,或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或環保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證書。
(3)若投標人為施工企業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8年6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合同內容包含剛性填埋場(庫)工程的EPC工程總承包或施工合同業績1份,剛性填埋場(庫)建設或設計規模不小于1萬立方米且已中交或已完成。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中交或已履約完成的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工程建設類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或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證書。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合同內容包含剛性填埋場(庫)施工或EPC總承包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設計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
(2)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合同內容包含剛性填埋場(庫)工程的詳細工程設計或EP或EPC項目設計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設計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機電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施工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合同內容包含剛性填埋場(庫)施工或EPC總承包項目施工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施工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施工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注: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應符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號文的要求。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和有效的注冊安全工程師(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6-05-27 14: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6-06-01 16:00:00。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寧夏煤業濃鹽水分鹽及資源化利用改造項目位于煤化工基地(A區)E4地塊及南部新征用地,總占地面積約10.96公頃(其中分鹽及資源化利用裝置占地面積約133畝,剛性填埋場占地面積約27.5畝),項目以煤制油外排高鹽水作為原料,年生產13.12萬噸/年硫酸鈉、1.94萬噸/年氯化鈉、2.12萬噸/年雜鹽。項目包括凈化除雜裝置、分鹽結晶裝置,配套建設剛性填埋場和公用工程及輔助設施,包括循環水站、全廠供配電、控制室及機柜間、產品倉庫、潤滑油庫房及廢油儲存間、備品備件庫房、全廠給排水系統及消防、全廠電信、辦公樓、廠外道路、廠外管廊及管道等。項目所需水、電、汽、風及氧氣等公用工程依托煤制油分公司。
2.1.2招標范圍:投標人負責寧夏煤業煤制油分公司濃鹽水分鹽及資源化利用改造項目剛性填埋場工程界區內所有工藝、裝置布置圖、靜設備、動設備、管道、土建(結構/建筑)、儀表與自控、電氣、暖通、給排水、消防、安全、環保、職業衛生與健康等專業的詳細工程設計、采購、施工工作,投標人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為成功建設此裝置所需的項目管理、行政管理、設計、采購、制造、檢驗、試驗、施工、單機試車、工程中間交接、交工驗收、專項驗收(含配合安全、環保和消防等)直至竣工驗收的全部工作及招標人人員培訓,提供竣工驗收合格前的裝置技術支持服務。及招標人安排的其他工作。具體如下:
設計工作內容包含但不限于:投標人應在招標人提供的設計基礎、基礎工程設計文件、專項報告、工程統一規定等與設計相關技術文件的基礎上,按照相關標準規范的要求,完成采購范圍內的詳細工程設計、BIM等全部設計工作。確保設計文件的深度和全面性應滿足技術合同文件規定及《石油化工裝置詳細工程設計內容規定》(SPMP-STD-EM2005-2016)要求;負責編寫和發布滿足所有設備、材料需要的技術請購單;配合招標人完成第三方圖審、政府部門所有的專項驗收等工作;根據招標人的要求參加招標人組織的施工例會及各類施工攻堅會、設計協調會等,及時解決會議提出的有關設計方面的問題;提供現場技術服務、設計交底,開展施工圖紙會審、“三查四定”、竣工驗收等工作;負責完成設計范圍內的竣工圖編制,并提交滿足竣工檔案驗收要求的竣工圖。具體要求詳見設計技術附件。
采購工作內容包含但不限于:負責工程范圍內全部設備/材料的技術文件/圖紙審批、采購(含隨機備品備件及專用工具)、催交、檢驗及測試、運輸至現場、卸車、組織到貨開箱檢驗、現場倒運、倉儲管理、安裝調試、單機試車、質保等工作;承擔隨機及試車備品備件及專用工具費用,并及時移交備品備件、專用工具和隨機資料。具體詳見采購技術附件。
施工工作內容包含但不限于:負責剛性填埋場工程范圍內所有工藝系統、公用工程系統以及輔助設施等系統,以及本裝置所有電氣、儀表,安全、消防、環保等設計文件、工程簽證范圍內的建筑及安裝工程施工(包括場平及地基處理),負責工作范圍內預制場鋼結構的無損檢測、“三廢”處置工作,并配合招標人開展無損檢測抽檢及其他檢試驗、驗收等相關工作,及招標人安排的其他工作。具體詳見施工技術附件。
調試及試車:投標人負責工程范圍內的管道試壓、剛性填埋池體防滲漏試驗、單機試車、中間交接、交工驗收、專項驗收(含配合安全、環保和消防驗收等)直至竣工驗收的全部工作;并配合管道吹掃,負責首次裝填潤滑油的采購及裝填;提供竣工驗收合格前的裝置技術支持服務。
其他工作內容包含但不限于:負責項目文件歸檔、竣工驗收、固定資產清冊編制、保修責任期間的服務等工作并修復缺陷,質量保證和保修管理服務,以及負責項目各類驗收及獲取批文過程中的各類整改工作。負責提供操作/維護人員培訓服務。
具體內容詳見技術附件。本項目共劃分一個標段。
2.1.3工期及服務期限:現場計劃開工日期:2026年6月25日;中間交接日期:2027年4月30日;服務期限至2028年12月31日,實際開工日期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2.1.4服務地點:寧夏回族自治區寧東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基地(A 區)E4 地塊及南部新征用地。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化工石化醫藥行業甲級或以上等級設計資質證書,或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或環保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證書。
(3)若投標人為施工企業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8年6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合同內容包含剛性填埋場(庫)工程的EPC工程總承包或施工合同業績1份,剛性填埋場(庫)建設或設計規模不小于1萬立方米且已中交或已完成。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中交或已履約完成的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工程建設類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或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證書。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合同內容包含剛性填埋場(庫)施工或EPC總承包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設計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
(2)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合同內容包含剛性填埋場(庫)工程的詳細工程設計或EP或EPC項目設計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設計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機電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施工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合同內容包含剛性填埋場(庫)施工或EPC總承包項目施工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施工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施工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注: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應符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號文的要求。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和有效的注冊安全工程師(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6-05-27 14: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6-06-01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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