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電網智慧能源技術 2026年高頻回波裝置模塊框架采購公開招標
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CG0900022002282677)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深圳電網智慧能源技術 2026年高頻回波裝置模塊框架采購公開招標, 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項目概述:隨著公司業務發展,結合本單位發展需求,現對深圳電網智慧能源技術 2026年高頻回波裝置模塊框架采購公開招標
2.2招標范圍:本項目共1個標的,1個標包。
標的1:高頻回波裝置模塊
計劃采購:1、高頻信號發射模組10套;2、定向耦合模組10套;3、可編程濾波模組10套;4、信號接收模組10套;5、智能控制系統10套。
預計采購金額為:564.80267萬元。
2.3招標項目所在地區:深圳
2.4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2.5招標分類:框架(框架協議生效時間(協議簽訂時間或上一個框架協議失效時間,以晚到者為準)至 2027年12月31日)。在招標公告、招標文件及合同條款中,明確各標包框架采購協議預計的采購金額及允許上下限浮動比例(-20%,+50%)和框架采購協議執行規則等內容。協議期未滿,實際采購量達到預計采購量上限時,應提前終止框架協議。協議期屆滿,中標人實際采購量在預計采購量上下限之間的,按期終止框架協議;實際采購量未達到預計采購量下限的,應延長協議有效期限,延長期限原則上不超過一年(在延長期內,該框架協議的實際采購量達到下限時立即終止框架協議,延長期滿仍未達到下限,自動終止框架協議)。對于因國家、行業或企業有關標準發生調整,原有規格型號已不能滿足安全、生產要求且供應商無法供應對應品類新式型號的,經協商可提前終止協議。當框架協議有效期(含延長期)內發生中標供應商被取消中標資格,除有特殊采購需求情形外,自被取消中標資格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動終止,其未履行合同部分的供應量優先采用其他供應商足額部分進行彌補,仍然有缺額的,則剩余份額按照其他供應商中標相對比例重新分配。
2.6標的清單及分包情況:
| 序號 | 標的名稱 | 最大中標數量 | 標包名稱 | 中標比例(%) | 標包金額(萬元) | 最高限價(萬元) | 是否特殊包 | 投標保證金 | 備注 |
| 1 | 高頻回波裝置模塊 | 1 | 高頻回波裝置模塊 | 100 | 564.80267 | 詳見報價表 | 否 | / | / |
備注:
(1)除不受限制的特殊包外,一個投標人在一個標的中最多只能中不超過最大中標包數的標包。
(2)預計采購金額為采購需求預測數據,僅作為招標預估規模供投標人參考,并不代表招標人對采購量的承諾,最終以實際框架結果有效期內具體委托量為準。部分標包,特別是預計量少的標包,可能出現部分單位協議期內無實際需求的情況,請在知悉并接受相關條件的情況下參與本項目的投標。
(3)報價表及報價要求:詳見附件。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通用資格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