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臨港1#海上光伏項目布置于臨港海上風電一期項目場址內部,位于南匯邊灘東側海域的避航區,場址區西側距離岸線最近約12km,水深約5.1~8.9m。直流側裝機容量為656.4MWp,交流側容量499.5MW。光伏組件采用固定式安裝方式,為鋼管樁+大跨度鋼網架結構方案。太陽能電池組件所發電能經過逆變升壓至35kV 后通過35kV 集電線路(共16 回)匯集至一座220kV 海上升壓站,經主變升壓至220kV 后,通過2 回220kV 海纜直埋敷設至堤外約190m 處后,通過2 回DN800×16 定向鉆穿越堤壩和堤內的河流,直接進入220kV 陸上集控中心內部入土坑。
2.2 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范圍為本項目220kV 海纜、35kV 海纜和陸纜及附件等設備的交接、運輸、敷設施工(含穿堤登陸段)、附件安裝、光纜安裝、海纜監測系統安裝及調試、輔材采購及安裝、交接試驗、配合調試和試運行、配合監造、質保服務、對接海事局等政府(行業)部門完成相關手續,通過質監站申報手續及其他相關工作。
本標段施工范圍及內容詳見“技術標準和要求”。
2.3 服務期要求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6 年10 月30 日。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必須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設)立、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機構。
2.資質要求:
(1)投標人應同時具備:
1)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或港口與海岸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或海洋石油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2)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及以上資質;
3)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二級及以上資質;
4)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人員要求:
1)項目經理:持有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機電工程)及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B 證,不得同時擔任兩個及以上工程項目經理。
(3)業績要求
從2021 年1 月1 日起至本次投標報名截止時間,投標人須具有至少1 項220kV 海纜敷設施工完工并運行業績(提供合同、竣工驗收或完工驗收等證明材料)。
3.投標人在"信用中國"未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企業經營異常名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gsxt.saic.gov.cn)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4.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牽頭方須具備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或港口與海岸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或海洋石油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聯合體成員均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2026 年05 月29 日至2026 年06 月05 日(北京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