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環集團國能智深2026-2028年化工裝置工控系統改造安裝工程框架公開招標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科環集團國能智深2026-2028年化工裝置工控系統改造安裝工程框架公開招標,項目招標編號為:CEZB260105013,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本次招標的化工裝置工控系統改造安裝工程框架,用于國能智深公司承攬的化工項目,主要服務于寧夏、內蒙古、新疆、陜西等省市自治區。
2.1.2招標范圍:配電柜、系統柜、安全柵柜及繼電器柜的安裝/拆除,中央控制室或現場電子間工作臺安裝/拆除,屏(柜)基礎槽(角)鋼制作安裝,腳手架搭設,電纜(電源電纜、網絡電纜、接地電纜、預制電纜、控制電纜、通訊電纜等)敷設及端接,光纜敷設及熔接,I/O信號終端頭剝線、標識及端接,I/O信號終端頭標記、解線及拆除,盤臺柜防火封堵(含防火材料),信號回路單體調試及配合聯調、現場安全文明施工及開工手續辦理等。
2.1.3服務期限:框架協議有效期為24個月,具體項目工期以所下工程施工訂單為準。
2.1.4服務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條件:(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證書。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1年6月至投標截止日(單項目合同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框架合同以訂單下達/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提供業績2份,業績類型為石油化工工程生產裝置基建或改造項目設備安裝工程。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要求的合同及對應的至少1張發票掃描件及發票對應的國家稅務總局發票查驗平臺查驗結果相關證明材料。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發票掃描件須至少包含發票代碼(電子發票除外)、發票號碼、開票日期、不含稅金額等信息,發票清晰可辨,且須與國家稅務總局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查驗結果一致,否則按無效認定。
注:1、若投標人提供業績為框架(協議)/寄售合同,須提供符合業績要求的有效訂單以及對應的結算發票和發票驗真截圖,否則按無效認定。
2、同一框架協議下,若各工程施工訂單分別對應不同項目,且每份工程施工訂單均包含明確的雙方蓋章頁、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則該訂單視為獨立有效的書面合同,可作為獨立業績證明文件。僅提供框架協議掃描件,未同時提供該框架協議項下具體工程施工訂單的,因其無法體現具體項目的履行事實,不符合本項目對合格業績合同的認定要求,該等情形下的框架協議不作為有效業績。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資格要求:由于本項目為框架協議項目,此處為對項目總負責人的要求: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總負責人有效的一級及以上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項目總負責人負責過的項目不能出現人身傷亡的生產安全事故,投標人須出具擬任項目總負責人符合相關要求的證明文件(投標人須在投標文件中提供承諾函,承諾擬任項目總負責人近5年參與管理的項目未發生人身傷亡生產安全事故)。
(3)項目總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石油化工工程生產裝置基建或改造項目設備安裝工程(改造或基建項目,非檢修類項目)擔任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技術負責
安全負責
(2)該人員須從事過3年及以上安全管理相關工作,近三年參與管理的項目未發生人身傷亡生產安全事故,投標人須出具擬任安全總負責人符合相關要求的證明文件(投標人須在投標文件中提供承諾函,承諾擬任安全總負責人從事過3年及以上安全管理相關工作,近三年參與管理的項目未發生人身傷亡生產安全事故)。
質量負責
【7】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