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沁河流域(張峰水庫下游-殷莊段)水環境綜合治理項目施工招標公告 招標項目所在地:山西省.晉城市.沁水縣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沁河流域(張峰水庫下游-殷莊段)水環境綜合治理項目(招標項目編號:M1401000155209648002),已由沁水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沁審管審字〔2025〕216號、〔2026〕42號文件批準建設,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沁河流域(張峰水庫下游-殷莊段)水環境綜合治理項目施工 2.2 項目概況:該項目河道治理長度約53.9km,主要建設內容包括:生態護坡 (包括斜坡式石籠護坡、臺階式石籠護坡);生態隔離帶;生態溝渠;生態步道;河道垃圾清理;水生態科普配套,照明及弱電監控等。 2.3 招標內容與范圍:本次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001不分標段: 招標范圍: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范圍內的全部內容。 2.3 建設 2.4 計劃工期:24個月。 2.5 質量要求:符合國家及行業現行施工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001不分標段: 3.1投標人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并持有合法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3.2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水利水電工程專業貳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 B證),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3.3投標人近三年財務狀況良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及破產狀態; 3.4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投標; 3.5投標人未被“信用中國 ”網站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未被“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列為嚴重違法失信名單(黑名單),未被列入全國水利建設市場監管平臺首頁“行政處罰信息 ”不良記錄; 3.6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單位不超過兩家,牽頭人代表聯合體投標、簽約與履行合同和協議中承擔的義務和法律責任。聯合體成員各方應當簽訂聯合體協議, 明確牽頭單位以及聯合體各成員單位內部的權利、義務、職責分工和權益比例等,聯合體牽頭單位對其余聯合體各成員單位的義務承擔連帶責任。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對本項目的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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