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霍林河坑口發電公司2026年制氫系統優化升級改造招標公告
招標項目編號:DNYZC-2026-06-17-011
受招標人委托,對下述標段進行公開招標
1、招標條件
項目業主: 內蒙古能源
項目資金來源:企業自籌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項目 包括但不限于的勘測設計、節能和環保建設、制造、采購、運輸及儲存、安裝、試運行、消缺、竣工和最終交付等所有工作,也包括設備的運行及維護的培訓、技術指導和售后服務。新 PEM 制氫安裝于原制氫間內,所供設備應滿足建筑、消防及環境要求。本工程負責原 1、2號堿液制氫裝置拆除、原加水加堿系統拆除、原除鹽水冷卻水系統拆除、原控制柜、整流柜拆除,承包人應充分考慮其工程量。替換的 PEM制氫設備包括氫氣發生單元、電氣、熱工控制單元以及管道、閥門、電纜、附件等安裝、調試。制氫設備按自動運行,可遠程、就地控制,實現無人值守。負責出具設計圖紙(包括施工圖、竣工圖)。負責改造范圍內兩臺制氫啟動過程中的消缺及配合。負責改造范圍內標識完善(含設備及閥門標識牌)、標準化治理。新 PEM 制氫系統中任何設備達到 TSG 21-2016《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壓力容器等級標準要求,必須辦理壓力容器相關手續。安裝單位具有壓力容器安裝資質,且必須在安裝前向特種設備監管機構進行告知,同時提供相關注冊資料,負責在安裝前或投運后 30 日內向所屬地特種設備監管機構進行注冊,辦理相關手續移交發包人。詳見第二卷第五章發包人要求
計劃工期:45 日歷天
1000
注:招標范圍以招標文件第二卷為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基本資格要求
(1)投標人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資格;
( 2 ) 投 標 人 經 營 狀 況 良 好 , 具 有 良 好 的 資 信 和 信 用 ( 以 “ 信 用 中 國 ” 網 站 網站查詢為準,沒有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沒有處于會導致中標后無法履行合同的被責令停產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等;(3)投標人近 36 個月內(含,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騙取中標、嚴重違約及因自身的責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在同一標段投標;(5)投標人未被 、 內蒙古能源 列入供應商不良行為記錄名單且未被列入 供應商涉案“黑名單”;
(6)投標人沒有處于 、 內蒙古能源 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并且承包商及其分包商未被列入 、 內蒙古能源 、發包方承包商“黑名單”
(7)對于集團公司紀檢監察機構查辦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賄企業以及行賄人實際控制的企業,納入涉案供應商“黑名單”管理的供應商,實行一票否決制
3.2 投標人專項資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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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招標編號 |
標段名稱 |
資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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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DNEB-XM-2026-5-Z-043-03 |
D43-03 霍林河坑口發電公司2026年制氫系統優化升級改造 |
(1)投標人應為 PEM 制氫設備生產廠家;(2)投標人應具有工程設計資質證書,資質等級為:電力行業或化工石化醫藥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提供證書掃描件;(3)投標人應具備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并提供證書掃描件;(4)投標人應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提供證書掃描件;(5)投標人近 24 個月內(含,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且近 12 個月(含,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集團公司系統未發生人身死亡事故,并提供證明材料或自證承諾書;(6)投標人近 5 年內(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應至少具有 2 個 PEM 制氫設備改造或供貨業績,需提供業績合同掃描件(包括合同首頁、服務范圍、簽字頁);(7)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應為正式員工,應具有應急管理部門頒發的主要負責人考核合格證書(培訓考核合格證書)或建設部門頒發的建安 B 證。提供證書掃描件,提供近 6 個月內的社保證明;(8)投標人擬派項目安全員應為正式員工,應急管理部門頒發的安全管理人員考核合格證書(培訓考核合格證書)或建設部門頒發的建安 C 證,提供證書掃描件,提供近 6 個月內的社保證明;(9)本標段接受聯合體投標(如選用聯合體方式投標,必須由 PEM 制氫設備生產廠家擔任牽頭單位)。 |
4、招標文件的發售及購買
4.1 招標文件發售方式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購買招標文件時間內報名參與購買招標文件,不接受現場購買